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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2013年“广东黄金杯”珠宝首饰设计师职业技能竞赛初赛征稿
作者: 来源: 时间: 2013-06-27 文章点击数:2079

       一、竞赛宗旨

为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和省委、省政府推动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举措,为我省黄金珠宝首饰行业选拔人才,加快推进我省黄金珠宝首饰产业的转型升级,由黄金珠宝首饰加工制造大省向黄金珠宝首饰设计大省迈进,根据粤人社函〔2013834号文《关于印发2013年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计划安排的通知》部署,决定开展2013年“广东黄金杯”珠宝首饰设计师职业技能竞赛。

本次竞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参赛费用。

二、竞赛各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技术指导单位: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承办单位:广东省黄金协会

冠名单位:广东省黄金集团“广东黄金”品牌运营中心

协办单位(不分先后):

广东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

广东省金银珠宝玉器业厂商会

广东省金银首饰商会 

广东国际钻石商会 

广东省彩宝首饰商会 

深圳市黄金珠宝首饰行业协会

广州市金银珠宝行业商会 

广州市番禺区珠宝厂商会 

广州花都(国际)珠宝商会 

场地支持单位: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珠宝学院

媒体支持:中国黄金报、宝玉石周刊、亚洲珠宝

三、征稿对象

竞赛设师生组(团体赛)、职工组(个人赛)。师生组参赛对象为相关院校的在校老师和学生,由一位老师带两位学生组成团队参加比赛;职工组参赛对象为从事相关专业或工种的,并在企业就职的在职人员。

四、参赛要求

(一)以“典雅”为主题,表现东方文化中的古典雅致,设计戒指一件。 

(二)设计作品以贵金属材料为主,可使用其他辅助材料。

(三)作品必须是本人原创作品,并从未参加过任何形式的设计比赛和商业运作。对抄袭和仿冒他人作品的设计,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并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本人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来稿一律不退,请参赛者自留底稿。

(五)初赛入围作品、决赛获奖作品的设计使用权、设计版权、制作版权归竞赛组委会所有。

五、作品要求

(一)作品应包括手绘设计图稿和相应的计算机设计图;

(二)手绘设计图包括作品彩色效果图、三视图及设计说明;

(三)计算机设计图包括作品彩色效果图、三维视图及设计源文件。

六、手绘设计图要求

(一)彩色效果图:

一律在A3大小卡纸用色彩表现技法,画出彩色效果图,准确画出宝石、贵金属、镶口等首饰造型,肌理和质感并符合主题。

    (二)三视图:

一律用A4尺寸纸和铅笔画出作品三视图(必要时画出剖面图)三视图投影正确,虚实线区分明显,写出各个视图的名称。比例按11标注,尺寸按(mm)表示,可允许少量文字说明。

(三)设计说明:

创意说明:原创性、新颖性、功能性、经济性

材料说明:宝石材料、金属材料、辅助材料

工艺说明:工艺结构、制作程序和工艺过程

七、计算机设计图要求

(一)计算机设计图要与手绘设计图的结构、比例、造型相符。

(二)用JCADPhotoshop等设计软件进行图像处理。

(三)提交的效果图及三维视图文件分辨率为300dpiTiff格式。

八、初赛截稿日期

2013630日起,至201391日止。

以信件邮递方式投稿者,日期以邮戳为准;以送达方式投稿者,以送达日期为准。

备注:决赛时间、要求另行通知到入选决赛的选手、单位。

九、作品投递方式

(一)手绘设计图以特快专递或挂号形式邮寄至2013年“广东黄金杯”珠宝首饰设计师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二)计算机设计图打包,以单位-姓名或院校-队伍名命名,发送至竞赛组委会邮箱。

(三)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启云,电话:020-8730389513660807448

  址:广州市天河区海安路13-1A1幢)财富世纪广场6楼广东省黄金协会

  编:510627    邮箱:gdshjxh@163.com

十、奖励办法

按粤人社函〔2013834号文《关于印发2013年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计划安排的通知》执行。

(一)参赛单位

1、对获得第一名选手的选送单位由省人社厅授予“广东省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奖牌,并给予奖励;

2、对入选决赛并获得名次的选手所在企业,由竞赛组委会授予“2013年‘广东黄金杯’珠宝首饰设计师职业技能竞赛创意设计单位”奖牌;

3、对积极组织、推荐选手参加竞赛的企业、院校,由竞赛组委会授予“2013年‘广东黄金杯’珠宝首饰设计师职业技能竞赛特别组织奖”奖牌;

4、对在竞赛中做出特殊贡献的企业、组织、个人,竞赛组委会将授予“2013年‘广东黄金杯’珠宝首饰设计师职业技能竞赛特别贡献奖”奖牌;

5、对所有支持单位在有关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

(二)参赛个人

1、颁发职业资格证书。进入决赛的参赛选手,且计算机辅助设计和手绘设计均合格的参赛者,由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首饰设计师(三级/高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

2、晋升职业资格。以首饰设计师国家职业标准(三级)为竞赛标准,原已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进入决赛,且计算机辅助设计和手绘设计成绩均合格,并获“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的参赛选手,可晋升为技师。

3、授予“广东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省级竞赛标准在三级以上,职工组决赛人数在60人(含)以上的,取前8名;决赛人数在30人至59人取前4名;决赛人数在29人(含)以下(不低于10人),取第一名,由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

师生组决赛人数在30组(含)以上的取团体总成绩前4名;决赛人数在29组(含)以下,取第一名;其中老师可获得由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学生不颁发“广东省技术能手”荣誉证书,初赛人数低于10组将取消师生组竞赛。

(三)举办表彰大会,对获奖单位、个人进行表彰。

 竞赛最终解释权归本届竞赛组委会

 

 

2013年“广东黄金杯”珠宝首饰设计师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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