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社会组织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获得更加明确的定位,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更好地盘点年度社会组织发展情况,《中国社会组织》杂志联合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国家行政学院社会与文化学部、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公益发展研究院、中国社会组织促进会、中国青年报等5家单位,广泛征求社会组织、社会公众以及全国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意见,通过网上公开征集等方式,评选出2016年社会组织十件大事。
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
8月21日,新华社受权公布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社会组织改革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社会组织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颁布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由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于3月16日通过,并于9月1日起施行。民政部制定实施了《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慈善组织认定办法》《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管理办法》等配套规章政策,指定了首批13家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公开平台。
三、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境内活动纳入法治化轨道
4月2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全面加强
各有关部门、广大社会组织站在政治的、战略的高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力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全覆盖”。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中直机关工委、国资委党委以及许多地方有关党政部门分别成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
五、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取得阶段性进展
3月底,根据《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要求,民政部对145家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实施方案全部履行了核准手续。8月24日,第二批共144家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12月19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等10部委联合印发了《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办法(试行)》,该《办法》是第一次在国家层面建立健全新型综合监管的制度。
六、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列专节部署发挥社会组织作用
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进一步明确“十三五”期间我国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具体目标。
七、社会组织财税支持政策取得重要突破
2月,财政部、民政部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公益性社会组织申领公益事业捐赠票据有关问题的通知》;3月,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企业慈善捐赠支出超过法律规定的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当年扣除的部分,允许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4月,民政部、国家海关总署下发《关于社会团体和基金会办理进口慈善捐赠物资减免税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公益股权捐赠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12月,财政部、民政部出台《关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
八、二十国集团民间社会会议在青岛召开
7月5日,二十国集团民间社会(C20)会议在山东省青岛市开幕。
九、“离岸社团”、“山寨社团”大曝光
民政部通过设立“曝光台”、发布“离岸社团”“山寨社团”识别指南等多种措施,连续公布了13批1287家“离岸社团”“山寨社团”名单。
十、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更名为国家社会组织管理局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民间组织执法监察局)正式更名为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局),对外可称国家社会组织管理局。随后,民政部将社会组织管理局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处更名为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处,将涉外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更名为涉外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撤销原执法监察办公室,新设置执法监察一处、二处、三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