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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保持增值税“五五分享”比例 调整留抵退税分担机制
作者: 来源:中国网 时间: 2019-10-14 文章点击数:1638

国务院日前印发《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建立增值税留抵退税长效机制、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等措施,要求保持现有财力格局总体稳定,建立更加均衡合理的分担机制,稳步推进健全地方税体系改革。

 

《方案》要求,保持增值税“五五分享”比例,即中央分享增值税的50%、地方按税收缴纳地分享增值税的50%。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发展优势产业,鼓励地方在经济发展中培育和拓展税源,增强地方财政“造血”功能。

 

《方案》调整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建立增值税留抵退税长效机制,结合财政收入形势确定退税规模,并保持中央与地方“五五”分担比例不变。

 

为缓解部分地区留抵退税压力,增值税留抵退税地方分担的部分(50%),由企业所在地全部负担(50%)调整为先负担15%,其余35%暂由企业所在地一并垫付,再由各地按上年增值税分享额占比均衡分担,垫付多于应分担的部分由中央财政按月向企业所在地省级财政调库。有关部门将合理确定省以下退税分担机制,切实减轻基层财政压力。

 

《方案》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按照健全地方税体系改革要求,在征管可控的前提下,将部分在生产(进口)环节征收的现行消费税品目逐步后移至批发或零售环节征收,拓展地方收入来源,引导地方改善消费环境。

 

具体调整品目经充分论证,逐项报批后稳步实施。先对高档手表、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等条件成熟的品目实施改革,再结合消费税立法对其他具备条件的品目实施改革试点。改革调整的存量部分核定基数,由地方上解中央,增量部分原则上将归属地方,确保中央与地方既有财力格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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