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金银珠宝行业价格自律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情况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 2008-07-30 文章点击数:9229
广东省金银珠宝行业价格自律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于2005年1月11日在广州召开。广东省金银珠宝行业协会(商会)联席会议办
公室成员、广东省黄金协会营销服务专业委员会委员共19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广东省黄金协会会长徐静幽主持。
会议根据《广东省金银珠宝行业金饰品零售价价费分离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中对协调小组职责要求的规定,认真总结了金饰品零售价价费分离定价机制改革实施40天的基本情况,提出了下一步工作的改进意见,研究了小组工作计划和制度。
一、会议充分肯定了价费分离改革40天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认为,从金饰品零售价价费分离定价机制改革实施40天的情况分析,基本成功,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主要表现在:
1、参加本次改革的单位均坚持实行了价费分离的定价办法;
2、消费者基本认可此项改革,改革的实施过程和操作比较顺
畅;
3、经受住了两次大幅度调价的考验。包括: 11月30日上交
所收盘价120.47元/克,而12月9日上交所收盘价117.58元/克,与11月30日比每克降价2.89元(降幅-2.4%),饰金价相应调低;2005年1月4日上交所收盘价114.97元/克,与2004年12月9日比,每克降价2.61元(降幅-2.22%), 饰金价又相应下调。
4、报价系统基本建立。
黄金协会网站报价和短信报价形成,做到系统、全面、及时,能较好满足改革的需要。
新闻媒体报价:广东卫视台的经济栏目每天在下午6:30的经济新闻报导中,报道本次改革的饰金价实行情况。
5、参加本次改革的单位不断增加,已由开始的75家增加到现在的近100家。
二、会议提出几点需要进一步规范操作和改进的意见:
1、在饰金价的公示方面:每个店铺的饰金价必须严格按国家明码标价的规定进行公示,要注明是千足金价或是足金饰金价。
2、随着价费分离定价机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对目前一些金饰品零售企业加工费的确定,仍按改革之初采取的把原来的总价分解为饰金价和加工费的简单做法,需要尽快改进。以真正体现本次价费分离定价机制改革的按质论价、优质优价的宗旨。企业要按《广东省金饰品零售价价费分离暂行办法》的规定,根据经营的金饰品的品种款式、工艺繁简程度、品牌效应及流行趋势等因素,自行确定合理的加工费。要对金饰品按不同品种进行加工费分类定价,并将现行的以元/克计价逐步调整为以元/件计价。
3.进一步规范加工费的标注办法,要在每一件金饰品的标识牌上标注加工费。改变部分零售企业对加工费标示不明确,不能让消费者一目了然的问题
4、通过实践,大家认为实施细则中,对原料价波幅≥2%时调整饰金价的办法太笼统。当原料价大于115元/克时,一次调整的饰金价≥2元/克,这样的调价幅度消费者难于承受。因此,建议要进行细分调整。会议提出了按不同的原料价区间确定相应的原料价波动幅度值进行调价的方案,该方案待提交会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公布实施。
5、要用价费分离定价机制改革的实际效果吸引更多的零售企业参加到改革中来,不断扩大实施价费分离定价机制改革的覆盖面。
6、要继续积极争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这次改革的支持和帮助,确保改革的健康、稳定发展。
7、加强宣传工作的力度,可开展分专题多渠道的报道,进一步扩大影响力;继续争取各报社对改革的支持,把每天在报纸上公示饰金价的工作落实。
三、会议确定了协调小组的工作任务、分工和制度。
广东省金银珠宝行业价格自律协调小组供稿
二00五年元月十一日
公室成员、广东省黄金协会营销服务专业委员会委员共19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广东省黄金协会会长徐静幽主持。
会议根据《广东省金银珠宝行业金饰品零售价价费分离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中对协调小组职责要求的规定,认真总结了金饰品零售价价费分离定价机制改革实施40天的基本情况,提出了下一步工作的改进意见,研究了小组工作计划和制度。
一、会议充分肯定了价费分离改革40天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认为,从金饰品零售价价费分离定价机制改革实施40天的情况分析,基本成功,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主要表现在:
1、参加本次改革的单位均坚持实行了价费分离的定价办法;
2、消费者基本认可此项改革,改革的实施过程和操作比较顺
畅;
3、经受住了两次大幅度调价的考验。包括: 11月30日上交
所收盘价120.47元/克,而12月9日上交所收盘价117.58元/克,与11月30日比每克降价2.89元(降幅-2.4%),饰金价相应调低;2005年1月4日上交所收盘价114.97元/克,与2004年12月9日比,每克降价2.61元(降幅-2.22%), 饰金价又相应下调。
4、报价系统基本建立。
黄金协会网站报价和短信报价形成,做到系统、全面、及时,能较好满足改革的需要。
新闻媒体报价:广东卫视台的经济栏目每天在下午6:30的经济新闻报导中,报道本次改革的饰金价实行情况。
5、参加本次改革的单位不断增加,已由开始的75家增加到现在的近100家。
二、会议提出几点需要进一步规范操作和改进的意见:
1、在饰金价的公示方面:每个店铺的饰金价必须严格按国家明码标价的规定进行公示,要注明是千足金价或是足金饰金价。
2、随着价费分离定价机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对目前一些金饰品零售企业加工费的确定,仍按改革之初采取的把原来的总价分解为饰金价和加工费的简单做法,需要尽快改进。以真正体现本次价费分离定价机制改革的按质论价、优质优价的宗旨。企业要按《广东省金饰品零售价价费分离暂行办法》的规定,根据经营的金饰品的品种款式、工艺繁简程度、品牌效应及流行趋势等因素,自行确定合理的加工费。要对金饰品按不同品种进行加工费分类定价,并将现行的以元/克计价逐步调整为以元/件计价。
3.进一步规范加工费的标注办法,要在每一件金饰品的标识牌上标注加工费。改变部分零售企业对加工费标示不明确,不能让消费者一目了然的问题
4、通过实践,大家认为实施细则中,对原料价波幅≥2%时调整饰金价的办法太笼统。当原料价大于115元/克时,一次调整的饰金价≥2元/克,这样的调价幅度消费者难于承受。因此,建议要进行细分调整。会议提出了按不同的原料价区间确定相应的原料价波动幅度值进行调价的方案,该方案待提交会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公布实施。
5、要用价费分离定价机制改革的实际效果吸引更多的零售企业参加到改革中来,不断扩大实施价费分离定价机制改革的覆盖面。
6、要继续积极争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这次改革的支持和帮助,确保改革的健康、稳定发展。
7、加强宣传工作的力度,可开展分专题多渠道的报道,进一步扩大影响力;继续争取各报社对改革的支持,把每天在报纸上公示饰金价的工作落实。
三、会议确定了协调小组的工作任务、分工和制度。
广东省金银珠宝行业价格自律协调小组供稿
二00五年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