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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2015年第37号(关于发布58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的公告)
作者: 来源: 时间: 2015-08-02 文章点击数:4105

     海关总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抽芯铆钉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等58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名称、文本见附件),自2015年9月17日起执行,原《棉制盥洗及厨房用毛巾制品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编号:HDB/FZ028-2007)、《亚码男西裤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编号:HDB/FZ043-2009)、《梭织男式上衣(茄克衫)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编号:HDB/FZ049-2009)、《冻去骨鸡腿肉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编号:HDB/NY001-2001)、《铂金首饰、铂金镶嵌首饰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编号:HDB/HJ002-2005)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58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列表
          2、铂金素类首饰、铂金镶嵌首饰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海关总署 国际发展改革委
201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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